2020年12月02日 来源:瑞达法硕网
1.权利
①对所承包之土地可以占有、使用以及收益,自主组织生产经营;
②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可以通过互换、转让方式流转;
③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可以通过出租、入股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,通过招标、拍卖、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可以通过转让、入股、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;
④土地被征收的,可以依法获得相应补偿。
2.义务
①维持农业用途,未经批准不得用于非农建设;
②合理使用土地,不得掠夺经营而对土地造成永久损害;
③在生产过程中保护环境;
④接受发包人的必要管理、指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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