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你  | 进入个人中心 | 退出

客服热线:400-1660-360 | APP下载 | 新浪微博 | 天猫旗舰店 | 全国分校

首页 > 热点资讯 > 报名 > 正文

五院四系是什么

2019年02月26日       来源:瑞达法硕

  “五院四系”,是新中国建立的五所政法院校以及四所大学的法律系的简称,这几所高校的法律学科在中国法学教育界具有重要地位。


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,由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部署规划,在全国高等学校实行院系调整,使全国各大区建立了北京政法学院、华东政法学院、中南政法学院、西南政法学院、西北政法学院。此外在北京大学、中国人民大学、吉林大学、武汉大学等综合性大学相继设立和恢复了法律系,使中国的法学教育初具规模。


  改革开放以来,中国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时期。为实现高等法学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新突破,中央政法委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联合启动的培养工程“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”,该项目现已全面覆盖“五院四系”成员高校。

校名主管部门211工程985工程所在地
中国政法大学教育部
北京
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市教委、教育部

重庆
华东政法大学上海人民政府、上海市教委

上海
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育部
武汉
西北政法大学陕西人民政府、陕西教育厅

西安
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北京
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北京
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武汉
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长春